“十一”黄金周临近,贵州、天津、云南、安徽等地多个景区又掀起了新一轮门票涨价风潮。有意思的是,据新华社报道,国家发改委在8月27日发文,明确规定旅游景点不得在国庆节前集中上调门票价格。发改委语音未落,各地已经涨声一片,颇有一点唱对台戏的味道。这种浑然不把价格主管机关放在眼里,更不把民意当回事的行事作风,究竟是怎么养成的呢?
梳理近几年来国内景点涨价的路径,以及国家发改委多次出台限涨令的内容,不难发现这样一个现象:发改委提出的许多很有意义的价格规范,几乎都没有得到实际贯彻。文件最终只是文件,既不能在现实中有所体现,也没能让老百姓从中获益。
比如说,发改委2007年关于门票价格管理的通知就明确要求,“门票价格应充分体现公益性”。强调公益性,这是发改委提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景点管理原则,合乎民心,也很符合自然正义的要求。因为,国内许多著名的风景区都是依托国家自然资源建立起来的,本来就应该让公众免费参观游览,即便要收取门票,也应该控制在最低限度内。遗憾的是,从2007年开始,各大景区的门票价格离公益性越来越远,贴商业性越来越近,乃至已经脱离公众的心理承受能力。这是一个非常恶劣的趋势。
2008年,发改委、财政部等八部委又联合出台了一个更为严厉的门票价格整顿通知,除了一年内不得涨价的临时性要求之外,这个文件还提出了两个重要的原则。一是实行政府定价、政府指导价的门票价格调整,要按规定进行听证,“广泛听取意见,提高决策透明度”;二是知名度较高、游览人数较多的景点门票价格,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,不得层层下放管理权限。但在现实中,人们不难发现,这两个规范完全被架空了。今年“五一”前夕,黄山风景区决定涨价,当地假模假式地也搞了一个听证会,结果听证代表一致同意涨价。天知道这些代表都是些什么人,又是否能广泛地代表民意?黄山门票价格调整公告由黄山市物价局发布,批准者是黄山市政府,这显然是违背八部委的要求、层层下放权限的结果。
发改委的限涨令政策水平很高、指导性很强,也很有针对性,可惜就是不管用。原因在哪里,大家似乎也都明白。按照现行法规,地方景区门票定价权在地方政府。所以,发改委只能提一些规范性要求,既不能直接干预定价,也不能长期限价。在多次门票涨价风潮中,违反政策规定和合理限度的事情多有发生,但从未看到任何惩戒和纠正的措施,更没有哪个地方官员为此受到批评。如此一来,发改委的红头文件自然也就“不在话下”了。
地方景区的门票定价权在地方政府,所以,门票涨价的实质并不是景点要涨价,而是地方政府要涨价。只要这个涨价冲动形成,就几乎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止,这就是近几年门票价格疯涨的根源所在。通过媒体的调查证实,门票价格上涨所形成的收益,绝大部分都没有用于景区的保护,而是被挪作他用。比如,云南石林风景区近3年来门票收入超过9亿,但日常资源保护经费只占7%,不过区区6300万元,而这家风景区最近又在张罗涨价。谁能告诉老百姓,景区门票的庞大收入到底都流向哪里了呢?
门票经济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一个怪诞现实,它正在向着疯狂和没有底线的程度发展下去。有人计算过,如果要到黄山市做一次尽兴的游览,门票费用将是一个可怕的数字,因为黄山地区大部分山水村庄都要收取门票。用不了多久,人们或将骇然发现,所谓旅游,已经与风景名胜无关,而只是坐着飞机火车四处游走。这难道就是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含义吗?
看样子,在遏止门票价格疯涨这个问题上,发改委表现得很睿智、但是非常无力。既然不能寄希望于红头文件,恐怕只得另觅良方。只是不知道,就算大家真能想出好办法来,又能以什么途径把它落实到现实中去。这真是一个让人苦恼的问题。(蔡方华 北京青年报)